法制網大連7月21日電 記者張國強 通訊員白東 近期,杭州、廣州等地連續發生犯罪嫌疑人為泄私憤在公交車上實施縱火爆炸案,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惡劣影響。 7月17日早7時左右,遼寧省大連市發生了一起乘客攜帶汽油上公交車案件,所幸發現及時,未釀成後果。目前,該男子已經被行政拘留。
  7月17日早7時20分許,一輛由大連火車站開往景山溝的某路公交車在行駛至大連市殘聯車站時,一名30多歲的男子左手持塑料瓶(內裝有淡黃色液體)乘坐公交車。上車後,司機和跟車安保員聞到一股刺激性氣味,便詢問該男子所持塑料瓶內是否是汽油,如果是的話請不要乘坐公交車,該乘客沒有回答隨即下車迅速逃跑。之後,司機立即向交通治安分局報警。
  接到報案後,交通治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向市公安局彙報,併成立了由交通治安分局、刑偵支隊、技偵支隊等部門參加的7.17專案組。專案組第一時間調取現場周邊所有監控錄像,確定嫌疑人到達及離開現場的方向及交通工具;同時調集100名便衣警力,從中午12點開始,在案發線路市殘聯車站附近所有小區及商鋪進行走訪;刑偵支隊技術人員對車輛進行勘察;調取涉案車輛前後10分鐘內在此站點停靠的兩條線路公交車監控錄像,爭取發現嫌疑人行蹤。
  在工作中,民警通過調取來往公交車的監控錄像,發現嫌疑人於7時10分在山屏街乘坐公交車到市殘聯下車的線索;在車站對面的某加油站,民警通過監控錄像得知該人在此加油站加了10元錢汽油後,搭乘一輛遼B1T***號出租車離開現場。
  民警又通過調取出租車GPS系統及與司機劉師傅聯繫,得知嫌疑人在中山區國藥大廈下車。
  得到此情況後,專案組立即改變偵查策略,將偵查民警分成兩組,一組到山屏街附近進行走訪排查,另一組到國藥大廈進行走訪。
  經過幾個小時的走訪,在山屏街附近走訪的民警偵查到了嫌疑人的住所—山屏街某號3-2。
  經過進一步調查,得知嫌疑人在此房租住。民警隨即在住所附近進行蹲守。21時30分許,當嫌疑人李某某進入家門時,被民警抓獲。
  經訊問,該男子姓李,其交待了於當日早上7點左右在家附近某加油站購買汽油,並攜帶汽油乘坐公交車的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李某某因違反國家規定,攜帶危險物質乘車,被警方先期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原標題:大連一男子攜帶汽油坐公交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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